市残联传达学习《四川省消防条例》

日期:2024-10-16 浏览: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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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日上午,泸州市残联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四川省消防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理事长刘本国主持,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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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党组成员、理事长陈儒详细解读了《四川省消防条例》,重点学习了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并结合残联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残联系统在分管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落实《四川省消防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学习热潮。残疾人是重点特殊群体,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力度,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应急避险能力,形成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制氛围。是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我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残疾人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管,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