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将于10月31日结束。审核认定工作开始至今,部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已完成申报任务。若2023年度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还未完成申报任务的单位尽快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完成申报。咨询电话:3110270。